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16年上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克拉玛依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等地区流通领域的商品进行了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日前,新疆工商局对外通报了检测情况。据悉,此次抽查了20组陶瓷砖商品,有三成不合格。
本次共抽查214家销售单位,抽取涉及30类共计1023组商品进行检验,其中合格692组,整体合格率为67.6%;不合格331组(确认假冒商品为7组),整体不合格率为32.4%。此次抽查了20组陶瓷砖商品,经检验,合格商品14组,不合格6组,抽查商品合格率为70.0%。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吸水率、破坏强度和断裂模数。
下面为具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