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4批,共抽查了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20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陶瓷砖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T 4100-2015《陶瓷砖》、GB 6566-20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等标准的要求,对陶瓷砖产品的尺寸、吸水率、断裂模数、破坏强度、无釉砖耐磨性、抗釉裂性、抗化学腐蚀性、耐污染性、放射性核素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尺寸、吸水率、破坏强度、断裂模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