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对陶瓷行业而言,注定又是不平凡的一年。除继续受到环保高压的影响外,在今年1~2月,又有一批与陶瓷行业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相继出台或开始实施,也将深刻影响陶瓷行业的发展。
1月1日起,违规处置危险废物将处以重刑
2016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此次《司法解释》首次将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干扰监测纳入污染环境罪。对构成污染环境罪、后果特别严重的,按刑法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事实上,环保数据造假一直是陶瓷行业较为关注的问题,尽管新环保法实施后,环保执法力度有所加强,但处罚力度不强,导致数据造假、删除检测数据等问题屡禁不绝。
同时,《司法解释》中还作出了违规处置含毒物质的相关规定:违规处置危险废弃物或同时触犯污染环境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最高可判处死刑。因为陶瓷企业煤气站产生的煤焦油和煤焦油渣、以及含酚废水(污泥)已被列入国家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和公安部公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因此该项规定对陶瓷行业而言意义重大。
国务院提出“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
2017年1月5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方案》目标指出,到2020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001万吨、207万吨、1580万吨、1574万吨以内,全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要比2015年下降10%以上。
在加强重点节能领域方面,分别从工业、建筑和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在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方面,将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东北等重点地区,以及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加快推进以气代煤,并对城市建成区内的现有钢铁、建材、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中办、国办发文支持房地产税探索创新
1月11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各地区房地产税、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探索创新。
房地产税是一个新税种,也是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部分。通常所说的房地产税是一种直接税,简言之,是直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分析指出,有了房地产税,持有多套房的成本将大增,准备购买多套房子的投机者将会收手和已经拥有多套房的投机者会恐慌抛售。这样一来,相当于增加了供应减少了需求,而一项商品供应量增加需求减少势必引发降价。
那么,2017年房地产税真的要来了吗?
据介绍,房地产税迄今已经试点征收了5年多,但是操作难度很大,因此目前房地产税立法进度与原来计划时间表已经不匹配,房地产税草案还未征求公众意见,也未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虽然财政部多次表态会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房地产税已进入十二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但从小组起草开始,中间还要经过多轮意见征询,草案通过后还要征求公众意见。由于立法过程相当严谨,资深人士预测,房地产税法2017年底前通过只是乐观估计,慢的话可能会在2017年底提交审议,在下一届人大任期内通过。
矿产资源税最高减征50%
1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落实资源税改革优惠政策若干事项的公告》。该《公告》是资源税全面改革自2016年7月1日实施以后,鉴于有关优惠政策执行中反映出减税条件较难把握、办理程序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与国土资源部为更好服务纳税人、避免纳税争议和执法风险,在对矿山企业联合调研和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共同制定的。
《公告》指出,对符合条件的充填开采和衰竭期矿山减征资源税,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并更进一步对于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额度进行了说明。
其中,对依法在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通过充填开采方式采出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50%。减征资源税的充填开采,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采用先进适用的胶结或膏体等充填方式;二是对采空区实行全覆盖充填;三是对地下含水层和地表生态进行必要的保护。
此外,《公告》明确,对实际开采年限在15年(含)以上的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30%。衰竭期矿山是指剩余可采储量下降到原设计可采储量的20%(含)以下或剩余服务年限不超过5年的矿山。原设计可采储量不明确的,衰竭期以剩余服务年限为准。衰竭期矿山以开采企业下属的单个矿山为单位确定。
该《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自《公告》实施之日起,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备案应当按照《公告》规定条件、程序办理。需要说明的是,资源税全面改革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仍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在《公告》生效前尚未办理减免税备案的,应当按本《公告》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减免税备案事宜。
两部门印发《新型墙材推广应用行动方案》
新年伊始,关于装配式、绿色建筑的利好消息可谓接连不断,为鼓励支持其的发展,帮助建筑企业快速转型,2017年2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新型墙材推广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指出要发展绿色新型墙材。
该《方案》总体目标是:到2020 年,全国县级(含)以上城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地级城市及其规划区(不含县城)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副省级(含)以上城市及其规划区禁止生产和使用粘土制品;新型墙材产量在墙材总量中占比达80%,其中装配式墙板部品占比达20%;新建建筑中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90%。初步建成基于“互联网+”的墙材革新信息化系统,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基本建立,政策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和功能明显提升,墙材生产基本实现绿色化智能化,东部地区农村新型墙材得到规模化普遍应用。
随着社会发展,国家实行墙体改革政策,以实现保护土地、节约能源的目的。近几年在社会上出现的新型墙体材料种类越来越多,其中应用较多的,有石膏或水泥轻质隔墙板、彩钢板、加气混凝土砌块、钢丝网架泡沫板、小型混凝土空心砌块、石膏板、石膏砌块、陶粒砌块、烧结多孔砖、页岩砖、实心混凝土砖、PC大板、水平孔混凝土墙板、活性炭墙体、新型隔墙板等。
除此之外,根据已知的相关报道,接下来还将有一大波与陶瓷行业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及检查来袭,其中包括:《佛山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起实施;2017年7月-9月底,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将进入集中执法阶段,全面检查两类企业治理情况;新修订的《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也将于2017年出台,据相关人士透露,尽管到目前为止尚未确定具体排放标准,但收严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