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陶瓷制品》GB4806.4-2016已于2016年10月19日发布,该标准替代国家标准《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GB12651-2003,并将于2017年4月19日正式实施。
新标准GB4806.4-2016的技术指标与原标准GB12651-2003技术指标主要变化:
不再把陶瓷制品分为非特殊装饰产品与特殊装饰产品。
扁平制品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指标按面积计算(mg/d㎡)。
新标准规定了铅的迁移量测定方法为GB31604.34-2016,镉的迁移量测定方法为GB31604.24-2016。
新标准增加了对烹饪器皿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要求。
新标准增加了迁移试验条件。
对比旧标准,新标准扁平陶瓷制品溶出量限量要求铅(Pb)≤0.8mg/d㎡、镉(Cd)≤0.07mg/d㎡,且不再把陶瓷制品分为非特殊装饰产品与特殊装饰产品,同时规定了迁移的时间和温度,并增加了对烹饪器皿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要求。针对这些变化,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陶瓷生产企业应尽快熟悉新标准的要求,并按新标准要求生产陶瓷产品,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