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至13日,湖北省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闫强,带领黄冈市环境监察支队、蕲春县环保局一起,对蕲春陶瓷工业园的陶瓷行业进行稽查。
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组成的联合稽查组对陶瓷园区内9家企业进行环境稽查,共发现三方面问题:一是个别企业污染设施运行不正常,有的未按要求加入碱液中和;二是锅炉使用不符合省市文件精神,燃料未改成天然气;三是未足额缴纳排污费,稽查2014年1月至2017年6月底,有湖北中陶等6家陶瓷企业和李时珍医药集团等3家其他企业共少核漏核排污费540余万元,其中漏核最多的是湖北中陶瓷业少核160多万元,最少的是鑫源瓷业少核8000元。
省环境监察总队要求,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要限期整改到位;县环保局要加强督办,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对排污费漏核少核的企业,在本月底之前一律将未足额缴纳的部分上交当地财政,逾期未缴纳的省环保厅将直接没收。(詹钧名 周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