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18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称《任务》)由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根据要求,今年安徽省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较2015年削减13%、11%,全省未达标城市(除池州、黄山市外的14个市)PM2.5平均浓度达到52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浓度持续下降。
《任务》要求加强劣质煤、散煤管控,发展清洁能源,加快秸秆电厂建设。2018年底前,各市建成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以及玻璃、陶瓷行业工业窑炉要完成50%清洁能源替代,力争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大力推行集中供热,到年底,国家级开发区、市属省级开发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
全面核实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完成情况,10月底前,基本完成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等行业的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
小企业“散乱污”,今年将开展专项行动,对治理达标无望、偷排直排的工业摊点和小作坊,一律关停取缔、依法吊销营业执照。6月底全面完成集中整治任务。冬季为污染高发季节,《任务》要求加强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制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