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该方案将于3月17日,人代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时表决。
改革方案提出:组建生态环境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
2008年7月,环境保护部在当时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该方案通过审议后,将正式宣告成立10年之久的环境保护部退出历史舞台。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尤其在近几年环保持续加压的形势下,这一调整的有何重大意义?
方案指出:组建生态保护部,是为了整合分散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美丽中国。
方案提出,生态环境部将整合以下国务院部门职责:
1、环境保护部的职责;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
3、国土资源部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
4、水利部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
5、农业部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
6、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
7、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区环境保护职责。
同时,生态环境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
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标准,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组织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等。
在改革方案中被提出不再保留的国务院部门还有国土资源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也于陶瓷行业息息相关,其职责也将进行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