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鼎力支持,同期设有广西安防展.酒店设备及用品展览会,酒、茶、饮品展览会,规模大、多展联动宣传经费充足,宣传力度大,宣传面广,组委会现已与南国早报、当代生活报、广西电视台资讯频道、南宁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及各专业媒体、网站达成合作。在招商中期、后期针对观众宣传中大量投放广告、新闻及专业邀请函等,将会有力的保障“2011北部湾广西博览会暨第二届时尚用品、工艺旅游用品、奇石、根雕、收藏品展览会”的专业观众及广大消费群体到会,特别对广西旅游景点景区、古玩市场、奇石市场、 花鸟市场 、 各企事业单位老总及政府官员实行赠票, 现场抽奖活动确保购买观众的数量和质量。 前言 南宁——广西首府,是我国南方的边陲重镇和著名商埠,具有独特的亚热带自然风光,这里四季绿荫如盖、繁花似锦,“草经冬而不枯,花非春而常放”,被誉为“中国绿城”。2007年荣获联合国人居奖。是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永久举办地,有享誉世界每年一届的国际民歌节。 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成和全球经济回暖(包括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开发所带来的连锁效应),为广西提供走向世界的历史机遇。广西作为连接东盟的前沿和枢纽,正在形成一个极具吸引力的旅游、会展、经济新热点。全区各级政府、旅游部门借势大力举办民歌节、奇石节、炮龙节、珍珠节、旅游文化节、旅游大蓬车等活动,各景区、景点纷纷酝酿各类宣传促销活动,一大批旅游亮点项目和热点线路的推出,使我区旅游市场精彩纷呈,广西已成为全世界旅游爱好者的旅游胜地之一。因此,带动广西旅游及相关行业蓬勃发展,其时尚用品、旅游商品、工艺品、收藏品市场前景广阔,商机无限,为响应国家拉动内需的号召,特举办“2011北部湾广西博览会暨第三届时尚用品、工艺旅游用品、奇石、根雕、收藏品展览会”。 全方位的观众组织及宣传推广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广西旅游饭店业协会作为展会的批准、主办单位,将充分发挥其行业管理的作用,通过下发文件的方式,直接组织广西各级旅游部门、宾馆饭店、各景点景区、休闲游乐单位、度假村等参加会议、参观采购,并邀请兄弟省市旅游局届时赴会观摩。大会组委会将通过专业邀请函、请柬、门票、互联网、手机短信、媒体广告等多种形式组织各生产厂家、中间商、终端用户(礼品公司、购物中心、大型商场、精品批发城、连锁超市、古玩批发市场、进出口公司、广告公司等)洽谈订货,以实现行业优势资源的良性互动。周密细致的工作,务实高效的展会,定能增加您制胜的信心,确保您与用户之间能够无限接触,沟通与合作。 展会日程: 报到布展:2011年9月23日—26日(AM 8:30—PM 18:00) 开 幕 式:2011年9月23日(AM 9:00) 展览时间:2011年9月23日—26日(AM 9:00—PM 17:00) 撤 展:2011年9月26日(PM 15:00) 参展内容: ◆ 时尚用品:时尚家居、时尚消费品、潮流前卫产品 ◆ 旅游商品:旅游户外用品、旅游帐篷、旅游土特产品、旅游纪念品、精品礼品盒、营养保健品。 ◆ 工艺品:金属工艺、陶瓷工艺、首饰工艺、雕刻雕塑工艺、丝绸工艺、树脂工艺、水晶工艺品,民族工艺品、民间工艺品、纺织工艺品、盆景工艺品、手工艺品、木制工艺品、藤铁制品、人造花卉、伞扇竹璜等。 ◆ 奇石及根雕:大化石、寿山石、灵壁石、岫玉、昆山石、黄河石、硅化木、戈壁石、孔雀石、来宾石、黑珍珠等奇石,矿物晶体、奇石工艺品、根雕、盆景花卉等(500公斤以上的石头建议不要参展)。 ◆ 古玩及其他名人字画:玉器、瓷器、根艺木雕、紫砂艺术 、青铜器、剪纸艺术、民间工艺、水晶珠宝、古董古玩、文房四宝、书法字画等。 ◆ 珠宝玉器:珠宝首饰、玉器、铂(黄)金饰品、天然玛瑙、人工宝石等。 ◆ 各景点景区、旅游宾馆、商务连锁酒店。 参展费用: ◆ 特展区:标准展位5800人民币/9m2/展位,特装展位18 m2起租; ◆ 其它区标准展位:4800元/个,(规格为3m×3m,配有2.5m高三面围板/一桌两椅/两盏射灯/电源插座/楣板等,如有特别要求请提前说明) ◆ 室外光地(20m2起租)整个会期人民币450元/m2。会务费500元(用于资料费、证件、午餐、饮料、酒会等)。 广告费用: 封面8000元 彩色内页4000元/页 彩虹门15m 6800元/展期 封底8000元 黑白内页2000元/页 气球4800元/展期 扉页5000元 黑白文字1000元/页 条幅4000元/展期 封二封三4000元 门票广告2万元/3万张 报纸同贺单位1000元 会刊规格为大度32开彩色胶印(140mm×210mm)赠送专业观众、参展商和相关单位。 参展须知: 1、参展企业填写参展申请表,加章后邮寄或传真至大会组委会。 2、请于申请展位一周内将参展费用〔50%(定金)或全款〕电汇或现金交至组委会,以表示对展位和广告的确认,否则不能确保安排展位,付定金的余款在开会前一个月内付清。组委会有权对未付 任何款项的展位自动取消或调整。 3、展位顺序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 4、主办单位收到《参展申请表》和相关费用后,将发票与《参展会务通知书》一并寄给参展商。 5、 参展商在报名参展后中途退出,参展所付定金不予退回。 6、 代表住宿,产品运输等事宜,将以《参展会务通知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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