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经贸学院:王治平
有一次我雇乘出租车,因等了很久才等到,上车后我随口说,出租车太少了,应该增加一些才能满足需求。但司机却不认同,他说,现在已经太多了。我知道这是他担心同行的竞争。每个人都不希望自己的行业有很多的竞争者,最好没人竞争,自己是独一无二的垄断者,你消费者买也得买,不买也得买,“过了这一村,就没有这一店”,这样,自己提供的“产品”就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而且还能卖高价,这是可以想见的。
在与司机聊天时还谈到,现在出租车这个行业有很高的门槛,每个司机都得花很多钱上交给政府有关部门才能从事这个职业,而政府只凭它颁发的出租车营运证就可以有一大笔收入。我对司机说,如果取消限制,你们就不用交这笔钱了。但是,司机想了想,还是不认同。他说,这钱是该要给他们的,只是不要太多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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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听起来,司机的话不好理解:让你们不交钱还不好吗?其实,作为一个经济人,司机是精明的。他上交的这个钱,实际上是用来向政府“购买”垄断权的。政府用牌照的方式禁止其他潜在的竞争者的进入,就能使已经在行业内的生产者获得保护。
一般人都以为,政府对各个行业的管制主要是为了保护全体公众的利益,特别是保护在交易关系中处于弱者地位的消费者的利益,因而,管制对被管制者是不利的。但是,著名美国经济学家、198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G.J.施蒂格勒却认为,“管制通常是产业自己争取来的,管制的设计和实施主要是为受管制产业的利益服务的。”
施蒂格勒的经济管制理论认为,政府只不过是一种工具,是利益集团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手段,当他们意识到政府管制能够给他们带来较大利益时,他们也会转而追求进行管制。因为在现代社会中,政府唯一地合法拥有强制权这一独特的资源,任何产业(或职业)依靠政府的强制性保护,就可以达到提高自身赢利的目的。而政府对产业的保护性措施之一就是,控制新的竞争者的进入。施蒂格勒说,官方的一纸便利的、必需的营业许可证,要比企业自身设计的任何策略,都要更有效地阻止新厂商进入垄断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