坂田基地里一名负责客户接待的员工告诉我们:“老板有规定,除非是重要客户或者合作伙伴,其他活动一律免谈,谁来游说就撤谁的职。”
很多华为的员工都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如果你没有权利代表华为说,就不要说。”这是华为的铁律之一。
距离华为公司仅一街之隔的是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它有一个更为响亮的名字——富士康科技集团。这是全世界最大的电子产品合同生产商以及中国最大的出口企业,像苹果公司的iPod和iPhone、惠普公司的个人电脑、摩托罗拉的移动电话以及任天堂的视频游戏机Wii都是从这里出产的。在和华为公司差不多的面积内,云集超过30万的员工,其中绝大部分是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的普通劳工。
来到这里,恐怕才能更真切地感受到中国社会变革的魔幻色彩。一边是中国最优秀的高科技企业,它的技术创新足以到海外“以技术换市场”,而另一边是被英国报纸称作血汗工厂的劳动密集加工型企业。年轻新锐的工程师和流水线上面色枯黄的打工妹并行不悖地出现在一条街道上,而正是这两种完全不同的企业形态创造了中国目前最大的财富来源。
最引人注目的辞职风波
2007年11月,一向低调的华为公司引来了社会瞩目。按照公司的要求,工作满8年的员工,由个人向公司提交一份辞职申请,在达成自愿辞职共识之后,再竞争上岗,与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工作岗位基本不变,薪酬略有上升,并且享受一到两个星期的假期。
“先辞职再竞岗”时,所有“自愿”离职的员工将获得华为公司相应的补偿,补偿方案为“N+1”模式。N为工作年限,打个比方,如果某个华为员工的月工资是5000元;一年的奖金是60000元,平摊给每个月就是5000元的奖金,假如他在华为工作了8年,那么他得到的最终赔偿数额就是10000元(工资+月奖金)乘以“8+1”,计90000元。一名长期跟踪华为公司的记者表示,华为公司在补偿方面的付出可能要远远超出外界猜测的10亿元。
低调的华为公司也许没有想到的是外界对于此举的强烈反应,全国总工会已经介入此事。来自华为方面的消息则表明已经有99.9%的员工重新上岗,其中包括了总裁任正非和董事长孙亚芳。
外界普遍认为华为此举是针对明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该法第14条规定:劳动者在一家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或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非劳动者提出异议,否则用人单位都应当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事实上,这件事情在华为公司内部却相当平静。本刊采访到的数位华为员工普遍表示除了在感情上有所触动外,并没有觉得公司此举有何不妥。一名研发平台小组的工程师对这些老员工表达了自己的羡慕——工作和公司配股不变,多了有薪假期,而且还收获了一大把现金。
劳动难题
如果对这家神秘公司有多一些的认识,就会发现这件事情并不是多么突兀。
任正非的华为帝国的核心就是在深圳坂田基地——占地约1.3平方公里的华为总部。这里划分为生产中心、机加工中心、华电研究楼、中央研究中心、中试中心、华为大学、“百草园”员工宿舍以及行政中心。划分各区域的街道分别被任正非命名为居里夫人大道、张衡路、冲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