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官窑创建于北宋徽宗时期,在宋瓷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堪称宋瓷之粹。南渡后,因袭故京遗制,重建官窑。故宋代官窑有南北之分,南宋人叶置的《坦斋笔衡》曰:“本朝以定州白瓷器有芒,不堪用,遂命汝州造青窑器。故河北唐邓耀州悉有之,汝窑为魁,江南则处州龙泉县窑,质颇粗厚,政和间,京师自置窑烧造,名曰官窑。有邵成章提举后苑,号邵局,袭故京遗制,置窑与修内司,器,名内窑。澄泥为范,及其精致,釉色润澈,为世所珍。后郊坛下别立新窑,比旧窑大不侔矣。余如乌泥窑,余杭窑,续窑,皆非官窑比,若谓旧越窑不复见矣。
这段文字记载是我们今天研究宋代官窑瓷器的珍贵治资料,它言简意赅,把宋代官窑瓷器建立的原因、时代、沿革及其建窑地点作了明确的叙述,使我们对民窑“受命”烧造“贡瓷”至皇家“自置官窑”烧造的发展过程有了清晰的了解。据前述《坦斋笔衡》记载,州治临汝应为其遗址所在地,然而,临汝遗址始终未能获得考古证实。1977年,故宫博物院在调查河南宝丰清凉寺窑址时,曾采集到与宫中传世汝窑器相同的标本,并对它进行了两次科学化验,其结果与50年代故宫博物院提供给上海硅酸盐研究所的传世汝窑洗的化学数据相同。
这一科研成果有力地说明二者的窑口相同。但由于当时采集标本的数量很少,因此不能以一概全而作为定论。1986年11月、12月间,上海博物馆清凉寺考古工作者提供的线索,对当地窑址作了进一步调查,共采集汝窑瓷标本40余件,并出版了《汝窑的发现》一书。上述调查与发掘工作,证明了《坦斋笔衡》所载的“宫廷先命汝州烧造贡瓷,后自置官窑烧造”的历史的真实性。但《坦斋笔衡》提到“京师自置”,而宝丰清凉寺窑址并不在京师,这又如何理解呢?笔者认为“京师”应理解为泛指朝廷,自置官窑地点当然也可以不在京师。就文字上讲,“京师”自置窑烧造,名曰“官窑”,与上文的“遂命汝州造青瓷器”是紧密相承的句子。其中的“自”与“命”二字是相应而言的。“命”是朝廷指令民窑烧制贡瓷而的,“自”则是指朝廷自身建窑而言。因此,“京师”应是朝廷的代名词。这种类似句式还见于陆游《老学庵笔记》:“……故都时,定器不入禁中,惟用汝器……”此处“故都”实为北宋朝廷的借代,非指地名。因此文献记载与考古发现是一致的。纵观中国陶瓷发展史可知,民窑也罢,钧窑也罢,均为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因为这是建窑烧瓷的必要条件。没有烧瓷的主要原料瓷土及其所用的燃料(木柴与煤)等自然条件,是无法建窑烧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