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后者,旅游是具有季节性的,一个时段有一个时段的特点,过了这个时段很难再吸引旅游者上门。”
旅游书的广告款项支付除了资金外,记者了解到,还有用服务补偿的方式抵款的,比如广告投放商免费为出版社提供客房就是其中的一种。值得关注的是,做了广告的旅游图书,书店的销售业绩要好于旅游景点。
植入广告应适度
图书上做广告这种模式仅是个尝试,还在探讨中。这类图书大规模地出现还不太可能,电视、报纸、杂志和新兴的网络,仍然是广告商投放广告的主要目标。
成功归成功,梁坚坦诚,在图书上做广告仍然不是被广告投放商普遍接受的方式,广告投放商考虑更多的是投放效果。
对于在图书上做广告的现象,现代出版社总编辑臧永清表示担忧。臧永清告诉记者,出版者在图书上做广告,首先要考虑的是读者的需求。读者有需求则可,没有需求万不可画蛇添足。有些书即使广告投放商有投放广告的意愿,出版社在做书的时候最好也要尽量淡化。
针对近期炒得沸沸扬扬的在文学作品中植入广告的现象,臧永清认为,如果作家在创作过程中,没有伤害文学的艺术性,怎么写都是可以的。但是作家因为收了广告商的钱,就用过多的笔墨去描写某个产品,势必会影响到作品的艺术性。读者希望读到的是好小说而不是某个产品或者某个城市的夸张介绍,这样做对读者有欺诈性,此风不可涨。
电影、电视、乃至小品中都可以植入广告,为何在文学作品(图书)中不能效仿此举?臧永清分析,做影视与做书毕竟不同,前者商业化强度明显高于后者。影视这样做已经引起观众的反感,图书不能再步其后尘。养生、美容、美食之所以使用广告而不会引起读者的反感,就在于这些图书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虚构的文学作品植入广告之所以要适度,就在于文学作品给读者提供的是满足其精神需求。
由于适度,一些好的文学作品被植入广告后,仍然被读者接受的例子也是比比皆是。臧永清以《伊甸樱桃》为例,该书主要是描写一个人由于贪婪导致人性的异化。作者在书中描写了很多奢侈品,这些奢侈品为人物描写做了恰到好处的铺垫,读者并没有反感。不过,臧永清也承认,小说的虚构特点,导致很难确定小说广告植入内容的多少。作家赚钱应该靠图书的发行量,而不是靠商人的资助。图书生命力长短应该取决于作家的良知,而不是商业的运作。
策划出版了很多文学图书的臧永清同样认为,靠在图书上做广告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成本问题,说到底还是读者需要不需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