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五:找“游击队”施工、质量难以有保障
林先生说给他家装修的家装公司不但拖延工期,而且还拒绝对设计不合理的部分进行修改、继续强行施工,并以停工相威胁,由此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如厨房阳台瓷砖贴得外高内低导致雨水倒流,并造成与厨房连接的木地板被水浸透发霉。
接到林先生投诉后,协会通过查询得知该公司既不是协会会员单位,也没有申领资质证书。更严重得是,该公司与林先生签订的“合同”仅是一张预算报价单,而且报价单上只有签名未加盖公章。
点评:不具备资质就承接工程,不签订示范合同文本仅以报价单代替,报价单上只有签名而未加盖公章,这是典型的“游击队”做法。朱炳生提醒,业主在选择家装公司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装修就要找正规的有资质的企业。
案例六:责任不清难界定、业主维权有困难
吴女士反映,她家于2007年4月装修完工,6月份入住。可刚住3个月,就发现客厅、主卧、书房的地板均有不同程度瓦楞状变形。她多次找家装公司和地板商,但他们互相指责、推委,导致问题久拖难决。
吴女士家的地板安装,原来是由家装公司负责龙骨铺设,地板供应商负责地板铺设。可家装公司认为,地板变形是本身含水率高造成的;而地板商则认为,地板变形是因为家装公司铺装的龙骨太潮湿。然而经含水率测试,地板和龙骨均符合标准。由于吴女士家已经入住,是不是使用出了问题?地板变形的诱因,出现了“三角关系”难以界定的局面。
点评:同一项工程最好由一家单位独立完成,这样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则可以避免扯皮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