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初,装饰行业协会公布了2007年度家装投诉统计结果和十大典型投诉个案。投诉焦点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一是水电工程的水路渗漏和电路计费;二是瓦工工程的防水施工以及墙地砖铺贴产生空鼓;三是木制作工程的用材选择以及收尾不细致;四是油漆工程不到位导致墙体开裂、漆面霉变;五是施工未按合同约定导致工期拖延。
案例一:“包工头”做手脚、材料掉包害业主
王先生在2007年6月18日与某家装公司签订了半包合同,工期截止到8月22日。可当工程进行到8月7日安装衣柜推拉门时,却出现了衣柜门关不严且无法调整到位的现象。
装饰行业协会的专家会同该公司负责人实地察看后发现,衣柜外框对角误差达2.5厘米,衣柜隔板中间下弯变形达2厘米,木工板厚度只有1.5厘米。出现这样的质量问题,让在场的该公司负责人很是意外:这种木工板并非公司提供,怎么会被使用了呢?!经现场施工人员反映,原来是项目经理把公司提供的木工板掉包了。
点评:项目经理之所以能将材料掉包,多是因为业主把关不严造成的。因此建议业主,一定要根据合同约定对进场的材料进行验收,并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到现场监督检查。如果业主对材料不是很了解,可以委托第三方监理或专业人士帮助把关。
案例二:约定条款不算数、原是合同有问题
谢先生去年6月份他与某家装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当时约定,6月12日工人进场施工,谢先生支付3.5万元首期工程款;6月26日瓦工结束,谢先生支付2.5万元二期工程款。
然而到了6月26日,瓦工工程才刚刚开始,但此时家装公司却向谢先生催要2.5万元的二期款。经协会了解,双方签订的合同并非正规版本的合同示范文本,不但合同条款有欠缺,而且部分内容有失公平、公正。
点评:这一个案显示出,家装公司利用业主不专业的弱点,与业主签订非示范合同文本,并约定按时间支付工程款。鉴于按时间支付工程款的不合理性,05版示范合同中已进行了修改。装饰行业协会会长提醒业主,与家装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最好用由工商部门监制的示范合同文本。对工程款支付方式,最好按工程量或工程进度来约定。